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脉点电子政务20时代的公文革命

发布时间:2020-02-10 16:23:25 阅读: 来源:香水座厂家

核心提示:4月2日,海宁司法局官方微博“海宁司法”发布了第一条以微博形式传达的政府公文——【微博公文】01号,这一创新之举一经推出立刻受到网友关注。国脉电子政务网独家专访著名电子政务专家、国脉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、浙江大学客座教授杨冰之,杨冰之教授表示,“微博公文”是积极应用互联网资源推进政府服务的新举措,也是政府电子政务创新的新形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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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脉电子政务网讯 4月2日,浙江省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对外发布了《关于启用微博公文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指出,为全面推进海宁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,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,从2011年4月1日起启用微博公文。同时,规定了微博公文体式及要求,要求局机关各科室,各司法所,市公证处,各律师事务所、法律服务所全部开通新浪认证官方微博,或工作人员开通个人微博,以随时接收微博公文;微博公文只能由官方微博发布,个人微博可转发。同日,海宁司法局官方微博“海宁司法”发布了第一条以微博形式传达的政府公文——【微博公文】01号,这一创新之举一经推出立刻受到网友关注。国脉电子政务网独家专访著名电子政务专家、国脉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、浙江大学客座教授杨冰之,杨冰之教授表示,“微博公文”是积极应用互联网资源推进政府服务的新举措,也是政府电子政务创新的新形式。

官员和政府微博力赞“微博公文”新举措

海宁市普法办副主任李枫宇(新浪微博账号“大晴天真好”)

@大晴天真好:海宁市司法行政开设22个官方微博,每条线和每个基层站所都有了官方微博,在此基础上尝试微博公文,是微博与公文的有效融合,服务方式与管理手段的有机结合。只要是有利于推进工作、有利于服务群众、有利于公正阳光,我们就支持,反之则反对。

@大晴天真好:微博公文的意义是:1公开,老百姓也能见;2关注,引起大家关注;3互动,多向听取意见;4简捷,字数关系不许写官话。

云南曲靖市委宣传部部长何华(新浪微博账号“曲靖何华”)

@曲靖何华:微博又有新用途。

浙江省嘉兴市环保局局长章剑(新浪微博账号“章剑”)

@章剑:创新之举很给力,解决了提高时效问题、信息公开问题、文字简练问题,值得学习!

@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:微博公文,也是一种创新。

@马桥司法所: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政务监督上来,体现政务公开的宗旨。

@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:有益的尝试。

草根博友冷静“围观” 褒贬质疑声皆存在

@换个名称都这么难: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另一种尝试。这个是倒逼机制,原来公文是一级一级传下来的,到了经办人手中,时间已经相当滞后了,若上级领导出差或有事,那到了经办人手中,已经猴年马月了。这种形式,可以迫使各层人员抓紧办理,提高效率。

@郑治:【微博公文】希望从对官说官话,到对老百姓说人话。之前最怕两样大杀器,一是神秘的“有关部门”,再就是威武的“有关规定”。海宁这个不错。

@涅复生:这个才叫与时俱进嘛,不见得公开透明,但至少对于推进无纸化办公,推进行政效率有一定的探索和实际意义。

@社区矫正之家:公文微博不仅可以助推司法行政工作更便捷高效,而且也彰显行政机关办事的公开透明,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、感受、参与、监督司法行政工作。

@向快乐出发ing:凡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的事,可以尝试。凡是可以节支开流的事,可以尝试。微博公文,支持!

@去石的流水账:微博被这么用,不知大家感觉如何。很多单位明令要求人人开微博,一件很个人的事一经我们有些官员的手就变成一种说不清楚的东西。

@范维维:是不是作秀不好确定,最终还得看效果。那就是能不能通过这种形式让人民有效监督想监督的政务。

@临安乱:有益的尝试。不过鉴于我国的政府公文一般都特别长且废话多,有时候一个标题就几十字,所以公文内容的微博化也要同步跟进。以后如果能有听证会微博直播就更好了。

@丰乡人:微博有字数限制,不知道公文是否能适应这个要求?不过,微博公文也是很棒的尝试!

杨冰之教授:“微博公文”是政府电子政务创新的新形式

早在2009年12月海宁司法局就已经开通了官方微博“海宁司法”,所发布的内容也多关注电子政务的发展和微博的运用。如“在海宁司法行政网站开辟人大评议专栏;开设公告栏和利用滚动信息栏,发布公开征求人大评议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公告。评议期间在文苑路118号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门口,临街设置征求意见箱;在司法局机关开设二部受评专线,公布受评专线电话、电子邮箱、网上征求意见栏。”和“为更好地与网民开展交流,请紫薇说法、各司法所、市公证处、法律援助中心官方微博将私信设置为所有人可以发私信,建议个人微博也开通此功能。修改方法为:点击帐号设置,进入隐私设置,在私信设置中选择所有人可以发私信,保存完成。”两条博文。

此次,“微博公文”的诞生无疑是政府在信息公开领域的新尝试。新事物“微博”+传统“公文”的结合,是与时俱进的产物,传统公文给人以权威且神秘的感觉,“微博”140字的限制,也有利于避免官话、套话,但是如何运用“微博”打破政府公文的神秘感,“微博公文”内容的具体界定,还仍需要进一步的探索。海宁市普法办副主任李枫宇(新浪微博账号“大晴天真好”)发博文指出“微博公文”的意义,一是公开,老百姓也能见;二是关注,引起大家关注;三是互动,多向听取意见;四是简捷,字数关系不许写官话。著名电子政务专家、国脉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、浙江大学客座教授杨冰之表示,“微博公文”是积极应用互联网资源推进政府服务的新举措,也是政府电子政务创新的新形式,借助它提高了信息传播效率和针对性,也表明微博在政府领域的切入,同时反映了微博从个体创作走向群体性、组织化方式运作。(注明:文章中引用的微博博友观点均来自“新浪微博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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